人才招聘
龙港市公开招聘医学检验人员的公告(二)
发表时间:2022-09-06

龙港市公开招聘医学检验人员公告(二)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核酸检验专业技术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等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吃苦耐劳,严谨认真,有责任心;

二、招聘具体岗位要求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实验技术专业;

3.具有检验士及以上资格;

4.具有PCR检测技术上岗证书者,可适当放宽条件并优先录用;

5.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发送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拍照打包上传至招聘邮箱cndotanbha@163.com,邮件标题中须备注“岗位+姓名”。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2022年9月13日

3.报名所需材料:

(1)如实填写《招聘报名表》(附件1),带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

(二)面试

面试采用面谈或现场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另行通知。考核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得入围体检。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拟聘用对象

根据岗位指标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拟聘用对象,如遇总分同分,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以职称高者优先;如亦相同,则另行加试。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依次递补。

聘用后与龙港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龙港市人民医院上班。合同期限暂定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五)工资待遇

1.人员实行年薪制: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初级检验士或师资格的年薪20万,具有中级检验师资格的年薪22万,具有高级检验师资格的年薪24万。

2.薪酬主要由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年薪实行按月发放年薪的70%;绩效年薪由龙港市人民医院依据考核结果(绩效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发放年薪的30%,以上年薪含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参加面试人员管理严格按照温州市和龙港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二)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未尽事宜由龙港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7-59971510。

 

 

附件1:招聘报名表

龙港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9月6日

Copyright@ 2019 龙港市人民医院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8048905号 浙公网安备 33038302330729号
技术支持:联科科技
关闭
关闭